Tuesday, June 30, 2015

反对林明彩虹瀑布收费

林明旅游公会大会通过‧“反对彩虹瀑布收费”

“我们反对森林局在林明彩虹瀑布徵收5令吉入山证收费!”

林明旅游业者公会常年会员大会昨晚以简单多数票通过,反对森林局徵收5令吉入山证费用。

郑富德: 收费影响游客人数

反对森林局收取5令吉费用的大会提案是由会员郑富德在大会上提出,出席的会员们在经过一番激烈的討论后,最终以简单多数票通过这项影响游客到访林明彩虹瀑布收费的提案。

郑富德在提案中说,森林局向游客徵收5令吉入山证收费影响彩虹瀑布游客人数及破坏林明旅游业的发展,所以必须反对森林局的不合理收费。

他说,如果森林局强行一定要徵收入山证费用,所徵收的费用应该是越便宜越好。

他的这番言论获得多数出席会员大会的会员支持,不过,也遭到部份会员的反对。

反对这项大会提案的会员以“政府要的收费”、“彭亨州其他地方也收费”、“肥水不流外人田”等为由,同意森林局徵收5令吉入山证收费。

另一方面,林明旅游业者公会会员大会也通过另一项大会提案,即广招会员,以壮大林明旅游业者公会。

(星洲日报‧东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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