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4, 2015

两周内呈建议书 彩虹瀑布入山费展延

两周内呈建议书 彩虹瀑布入山费展延



由森林局挂上的横幅(内容有关新措施收费) , 也将被拆除。

即将在11月1日实施的林明彩虹瀑布入山准证收费展延。

今日由林明横港村委会举办林明彩虹瀑布入山准证对话会。

基于来自林明旅游业者公会及部分业者对外来四轮驱动车的200令吉入山收费及载客收费50令吉事宜上胶着,僵持不下,火药味浓郁,林明州议员拿督苏海米只好作出上述议决。

另外,苏海米也促请反方在这两星期内呈交建议书,以作讨论后再定夺。

不应争吵示威

“下月1日即将落实的入山准证,暂时延后,直至另行通知。”

无论如何,他指出,入山准证5令吉必须涵盖在收费内。

出席对话会包括林明旅游业者公会秘书欧阳秀媚、林明公正党主席叶志孚、民宿业者朱敏宾、关丹、北根及马兰县森林局官员莫哈末卡鲁安华、旅游及文化局代表莫哈末阿里奥斯曼、关丹新村发展官符国浩、林明警区主任阿沙德及林明彩虹瀑布旅游业公会主席张伟俊及成员等。

早前,苏海米指出,在爱护林明大前提下,促请旅游业者若有不满平心静气讨论,不应争吵或策划展开示威,影响林明旅游业发展。

“要发展林明旅游业不容易,一旦旅游业受影响,旅游业者不论民宿业或导游载客服务,环环相扣下,皆是输家。

“旅游业者若有任何问题,可以摊开出来讲,凡事可以和平解决,切忌争吵。”

200元收费喊停 入山准证措施横幅拆除

基于入山准证措施展延,原本由森林局议决调整的外来者200令吉措施也暂时喊停,而已挂上的横幅也将暂时取下。

日限500人进入

早前,森林局议决调整的进入彩虹瀑布新收费包括非会员的四轮驱动车经营者每辆200令吉限载6人、游客驾驶私人四轮驱动车每辆20令吉限载6人、外来四轮驱动车公会每辆20令吉、游客租借摩托车每辆50令吉限载2人、及游客私人摩托车每辆10令吉限载2人等,而司机和乘客也必须付费8令吉。

根据早前由林明横港村长覃晓峰发出的文告指出,从今年11月1日起,凡是进入林明彩虹瀑布者,必须申请及持有入山准证,每人付费8令吉,初步阶段每日限制500人。

森林保留区3个月 耗逾4万修路

林明横港村长覃晓峰指出,配合入山准证措施,已着手安排广告牌与横幅制作,涵盖森林保留区道路维修费在内,3个月内已耗费逾4万令吉。

他指出,目前已注册四轮驱动车车辆为50辆,会员逾70人。

瀑布属永久森林保留区 无需申请入山证

关丹、北根及马兰县森林局官员莫哈末卡鲁安华说,该局是于今年7月批出入山准证2张执照给予林明横港村委会,负责管理彩虹瀑布旅游区及修森林路等。

他强调,林明彩虹瀑布是永久森林保留区,非如休闲森林区等进入不需向森林局申请入山准证。

“当地原住民在原住民法令保护下,可自由出入森林保留区,前提时不可随意拿走森林资源。”

适逢下雨停电,林明彩虹瀑布入山准证对话会进度受影响,整个对话会历时约4小时。

~以上新闻转自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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